
計畫提列及核定情形
淡水河系於第三期六年計畫中(87~92年)計核定河堤新建9,225公尺、護岸32,590公尺,堤防加高加強1,140公尺,河道整理25,800公尺。第三期六年計畫所需工程費為新台幣4,860,850,000元,用地費為新台幣2,631,500,000,總經費為新台幣7,492,350,000元。
計畫執行情形
經統計結果截至91年度止,第三期六年計畫實際完成之數量為河堤新建7,487公尺、護岸新建20,510公尺,堤防加高加強1325公尺,河道整理22344公尺,,河道清理23.5公頃,河川復育200公尺,綠美化3公頃,固床工97.5公尺,
水門5座,執行經費為新台幣4,744,084,000元,詳如表一。
原定計畫內部份工程因堤線或治理原則尚未定訂,或目前尚無迫切需要而暫緩或延後辦理,而未能依核定計畫執行;至於護岸與堤防加高加強增加計畫原因,則係為配合地方需要予以增建或加強。
計畫執行成果評估
淡水河水系已完成防洪工程設施詳如表二,現有防洪設施大致尚能發揮防洪功效提高土地利用價值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受災情況及原因則以颱風豪雨造成之局部沖刷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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