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為民服務 陳情處理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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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處理流程圖:
- 由課室接待人員製作書面紀錄交當事人簽名確認。
- 交總收文掛號,交至主辦課(室)。
- 若確認為河川局權責後,交主辦課(室)依分層負責規定逐級陳核;若不是,則告知當事人本案非本局權責,應洽XX主管機關辦理。
- 若於規定期限內辦結,以公文答復當事人;若未能於規定期限內辦結,則以公文通知當事人,並告知展期理由,於核准延長期限內辦結。
- 民眾的抱怨經由服務台人員通知主辦課(室)後,由主辦課(室)派員接待。
- 若確認為河川局權責後,交主辦課(室)依分層負責規定逐級陳核;若不是,則告知當事人本案非本局權責,應洽XX主管機關辦理。
- 若於規定期限內辦結,以公文答復當事人;若未能於規定期限內辦結,則以公文通知當事人,並告知展期理由,於核准延長期限內辦結。
案件作業時程:
- 普通案件辦理期限:六日內辦結。
- 速件辦理期限:三日內辦結。
- 最速限辦理期限:一日內辦結。
- 人民陳情案件辦理期限:三十日內辦結。
- 人民申請案件辦理期限:六十日內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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