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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增辦之「鶯歌溪光明橋下游右岸環境營造工程」第二次公聽會。

依據:內政部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 工程主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二、 興辦事業之性質:水利事業。
三、 事由:說明興辦「鶯歌溪光明橋下游右岸環境營造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四、 工程位置:詳見工程平面圖,以上資料分別公開陳列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及里辦公處供民眾閱覽。
五、 時間:101年4月3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六、 地點:新北市鶯歌區永福宮活動中心
七、 公告期間:7日(中華民國101年3月26日起至中華民國101年4月2日止)。
八、 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對公告事項如有異議,請於公聽會時提出。
九、 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事情,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