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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辦【橫溪二號護岸防災減災工程】第一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公告事項:本局已於104年4月9日於新北市三峽區公所4樓大禮堂舉行【橫溪二號護岸防災減災工程】公聽會,檢附本次會議紀錄,敬請予以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