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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寮坑溪龜山防洪工程(第四期)徵收案,業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第115次會議決議「准予徵收」

塔寮坑溪龜山防洪工程(第四期)申請徵收桃園市龜山區塔寮坑段坑底小段21地號內等3筆土地,合計面積0.0607公頃,並一併徵收其土地改良物l案,業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第115次會議決議「准予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