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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核定橫溪二號護岸防災減災工程,報准徵收土地免徵地價稅

1.依據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106年3月10日新北稅鶯一字第1063793892號函辦理
2..土地標示:三峽區佳興段843-1、848-1、853-1、923-1、571-1、628-1、840-1地號等7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