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辦理「新店溪右岸(斷面62~64)屈尺堤防基礎設施防護工程(第一期)」第一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公告事項:本局已於111年10月31日於新北市新店區公所七樓災防應變中心舉行「新店溪右岸(斷面62~64)屈尺堤防基礎設施防護工程(第一期)」第一場公聽會,檢附本次會議紀錄,敬請予以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