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辦理「新店溪福和橋至秀朗橋河段疏濬工程(新北市段)(第四期)」第一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公告事項:本局已於112年9月22日於新北市中和區公所四樓多媒體會議室舉行「新店溪福和橋至秀朗橋河段疏濬工程(新北市段)(第四期)」第一場公聽會,檢附本次會議紀錄,敬請予以公告周知。
局長 陳健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