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興辦「新店溪福和橋至秀朗橋河段疏濬工程(新北市段)(第四期)」第2場公聽會。
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業之性質:水利事業。
二、事由:說明「新店溪福和橋至秀朗橋河段疏濬工程(新北市段)(第四期)」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三、工程位置:新北市中和區。
四、日期時間:112年10月20日(星期五)下午3時整
五、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公所4樓多媒體會議室(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六、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