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緣由: 本工程肇因9月初泰利颱風外圍環流影響,造成本堤段部分基礎斷裂,致使上部護岸坍滑,經函報經濟部水利署勘災後,業於106年10月18日以經水河字第10616121400號函核定經費700萬元在案,爰辦理本復建工程。
二、工程內容: 本工程於新北市瑞芳區基隆河三貂嶺鐵路橋下右岸河段,先拆除既有11層、約35M之損壞石籠護岸,再於原護岸基礎處施作Φ80CM基樁(深入12m),樁頂搭接1*2M,樁後先以7層3*1*1M高鍍鋅被覆PVC石籠,頂在4層2*1*1M高鍍鋅被覆PVC石籠。
三、開工、完工日期及經費: 開工日期:106年11月20日 竣工日期:107年04月06日 決算金額:新臺幣569萬元。
四、效益: 工程完工後,可避免邊坡崩塌、保護沿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並促進整體河岸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