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緣由: 由於國芳橋已改改建完成,改善現況河段之通洪,本局提報配合國芳橋進行河道整理工作,以保護凹岸沖蝕情形,因地方建議增加防汛步道及美化等設施併入辦理,署核定經費1900萬元在案,爰辦理本工程。
二、工程內容: 施工區域打設基樁L=5.5M@0.6M、H=2M帽梁及砌石護坡為基礎及B=(2~4)M防汛步道。
三、開工、完工日期及經費: 開工日期:107年12月14日 竣工日期:108年08月10日 決算金額:新臺幣1190萬元。
四、效益: 工程完工後,可維持河岸邊坡穩定、保護沿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