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緣由: 本案A工區磺溪中橋右岸因主流迫近而底床刷深(凹岸)既有石籠底部掏空、B工區磺溪三和橋上游左岸因主流迫近而底床刷深(凹岸),並有民眾陳情既有護岸底部有掏空情事、C工區磺溪林莊橋下游右岸因主流迫近而底床刷深(凹岸)既有護岸破損,案為保護現況避免崩塌情勢加劇而辦理。
二、工程內容: (1)A工區石龍基礎保護工209.5M。 (2)B工區左岸巨石護岸210M。 (3)B工區右岸巨石護岸64.5M。 (4)C工區混凝土坡面工修復450M2。 (5)5T混凝土異型塊391塊。
三、開工、完工日期及經費: 開工日期:109年12月25日 竣工日期:110年06月22日 決算金額:新臺幣1435萬元。
四、效益: 工程完工後可增加坡面穩定,並可有效減少土地流失6公頃並保護台2甲線(陽金公路)約500米及其附近住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