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緣由: 行政院於民國99年5月10日核定「臺北地區社子島地區及五股地區防洪計畫修正報告」,依防洪計畫內容完成相關事項後, 社子島及五股地區之淡水河水系防洪標準將可達到與臺北地區一致之200年重現期距防洪保護標準。 依上開核定防洪計畫修正報告,社子島地勢低窪,為利全區之排水,開發區計畫以填土方式辦理,住宅區等人居地填土至標高 8.15公尺。臺北市政府自103 年3月陸續將社子島開發案送該市環評委員會審查,環評委員對於開發填土量過高、土方來源不確定性、運土過程交通衝擊與自然環境破壞等尚有諸多疑慮,故未獲同意,案經該府舉辦多次公聽會,並參酌環評委員與當地民眾意見後,研議採填土量較少之「生態社子島」方案推動並進行社子島防洪計畫修正。 因填土量及填土後標高與民國99年行政院核定之防洪計畫修正報告不同 臺北市政府遂提報「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島開發對臺北地區防洪計畫之影響及其效益分析」第1次修正)。 另依上開核定 防洪計畫修正報告,新北市政府需自籌經費辦理五股地區二重疏洪道左岸高保護設施。因五股地區南區尚有垃圾待處理無法開發,目前該地區無法從相關土地開發之收益籌應五股地區高保護設施經費,新北市政府於108年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召開「中央地方建設協調會報」研商會議提出請中央協助補助經費。 考量氣候變遷威脅,洪患災害風險日益升高,成泰路以西現已有大量住戶,惟迄今該府仍未能籌得經費辦理,故修正由中央全額支應經費,分年分期辦理,以確保五股地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