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緣起 淡水河為台灣北部地區最大河流,其上游分別有基隆河、大漢溪及新店溪三大支流,其中新店溪及大漢溪於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匯流後即稱為淡水河,向西北方向至台北市社子再與基隆河匯流後經過關渡至淡水注入台灣海峽。 淡水河主流長158.7公里,為臺灣第三長之河流,流域面積2,726平方公里。流域遍布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大部,桃園市南部,新竹縣後山地區與宜蘭縣小部,被列為省市共管河川,是北台灣最重要的河川,淡水河流域內人口近八百萬,超過全國人口三成。 有關疏濬部分,淡水河民國78年以前考量河道採砂情況嚴重,河道尚未達穩定狀態,為確保沿線橋梁安全下,並未研提河道整理疏濬計畫。然自民國78年全面禁採砂石後,至今部分河段已逐漸回淤,考量近年來上游沙源不斷產出、高灘地持續擴張、跨河橋梁陸續闢建、臺北港建港後北堤淤積、挖子尾沙嘴成長,已造成淡水河多處河段通洪能力降低,爰擬依原公告治理基本計畫,逐步進行河道整理,以加大通洪斷面方式,希冀以最大經濟效益、最少河性破壞且對環境衝擊最小之前提下達到提升河道通洪能力之成效。 本計畫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10年7月13日召開「淡水河T000至T032段河道疏濬工程實施計畫」研商會議紀錄,依會議結論十二略以:「最優先執行河段為T13至T17,…」,爰由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以下稱本局)研提本計畫內容,以供相關單位辦理後續疏濬、河道整理工程及未來使用構想等相關資料之參考。
二、計畫範圍 本次計畫範圍為淡水河五股段(T013)至蘆洲段(T017)河段,如圖1-2-1所示。
三、計畫目標 本疏濬計畫係以淡水河T013至T017河段為範圍,藉由河道疏濬、削減兩岸高灘地與紅樹林清疏減糙,配合現況河床地形調整計畫疏濬斷面,研擬分期分區疏濬辦理方案,本計畫目標如下: (一)、增加淡水河T013至T017河段通洪能力以達到降低台北大橋洪水位、改善淡水河主流瓶頸效應之目標。 (二)、左岸紅樹林清疏,以達河道減糙並改善既有紅樹林擴張衍生之生態環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