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緣由: 三峽河左岸東園段既有護岸至用地範圍線內,本局業已完成用地取得作業,可沿治理計畫線施作保護工,以保護臨河區域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並銜接樹林堤防既有結構物,以免因防汛缺口致災;另因三峽河右岸既有土坡崩塌,需設置保護工以免崩塌情勢加劇。
二、工程內容: (1)左岸 A.沿用地範圍線施作防汛道路(B=7公尺,含側溝),施工長度420公尺。 B.穿越水防道路設置D100涵管4處,D100自動閘門1座。 (2)右岸 A.施作箱型石籠(H=1.0公尺),層數計7層,L=100公尺。 B.箱型石籠底層前以單層雙排5T混凝土異型塊保護。
三、開工、完工日期及經費: 開工日期:107年12月19日 竣工日期:108年11月11日 決算金額:新臺幣1731萬元。
四、效益: 工程完工後,達治理計畫線標準,可降低洪水溢淹機率,保護鄰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