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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本分署依「經濟部組織法」修正案於民國112年9月26日成立,置分署長一人,綜理分署業務,並監督所屬員工,置副分署長一人襄理分署業務,置主任工程司及秘書各一人,協助分署長處理各科室業務,設規劃科、工務科、管理科、資產科及員山子分洪管理中心辦理各該掌業務,設秘書室、主計室、人事室及政風室分別掌理各室業務。

編制:
本局編制員額64人,駐衛警察10人,技工6人,工友2人,駕駛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