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本分署依「經濟部組織法」修正案於民國112年9月26日成立,置分署長一人,綜理分署業務,並監督所屬員工,置副分署長一人襄理分署業務,置主任工程司及秘書各一人,協助分署長處理各科室業務,並設規劃、工務、管理、資產四科及員山子分洪管理中心辦理各該掌業務,設秘書、主計、人事、政風四室分別掌理各該室業務。
編制: 本局編制員額,駐衛警察10人,技工6人,工友2人,駕駛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