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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緣由
    依據行政院民國78年核定之「台北地區防洪計畫第三期實施計畫(台灣省部分)」,大漢溪於鐵路橋處計畫河寬自750公尺縮小為520公尺,以減少合法房舍及地上物之拆遷,並配合局部疏濬以達200年頻率洪水量之保護標準,惟該河段高灘地過去為前臺北縣政府垃圾堆置場址,土方垃圾含量高,垃圾清除經費龐大迄今無法辦理,隨後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處理土城區、板橋地區之晴天污水,於民國98年完成大漢溪右岸「浮洲人工濕地」、「打鳥埤人工濕地」及「城林人工濕地」,因大漢溪右岸城林橋至鐵路橋段通洪斷面減少,已影響河道通洪能力,同時因高灘地之影響,河道流心偏向左岸,左岸基礎可能產生淘刷現象,影響左岸既有堤防結構,危害堤後民眾安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7月30日召開「大漢溪新莊鐵路橋到樹林柑園大橋第二期左岸道路工程-堤外便道工程可行性協商第三次會議」會議結論分年辦理大漢溪右岸河道整理,本工程為其中之一。
    
二、工程內容
1.清除及挖掘河道內土方19.6萬立方公尺
2.清理河道內垃圾1.6萬公噸
3.施作感潮段濕地,並保護河道內樹林區生態環境

三、開工、完工日期(施工中用預定日期)及經費
預計開工日期:111年2月9日
預計完工日期:112年2月8日
工程經費:新台幣156,000千元

四、效益
1.擴大大漢溪通洪斷面 
2.營造大漢溪右岸感潮濕地,增加河岸生態多樣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