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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於111年4月12及13日督導桃園及基隆市政府「淡水河系桃園及基隆市轄段維護管理工作」

為加強淡水河系河川管理工作,本局於111年4月12及13日督導桃園及基隆市政府針對「淡水河系桃園及基隆市轄段維護管理工作」,進行下列事項督導訪查:
1.申請案件。
2.開挖河防建造物。
3.巡防取締及行政處分
4.使用費及行政規費徵收。
5.經費執行。
6.使用河川管理資訊化系統作業情形。
在桃園及基隆市政府配合下督導工作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