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淡水河系河川管理工作,本局於111年4月12及13日督導桃園及基隆市政府針對「淡水河系桃園及基隆市轄段維護管理工作」,進行下列事項督導訪查: 1.申請案件。 2.開挖河防建造物。 3.巡防取締及行政處分 4.使用費及行政規費徵收。 5.經費執行。 6.使用河川管理資訊化系統作業情形。 在桃園及基隆市政府配合下督導工作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