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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7月2日辦理「橫溪溪南5號堤防工程」用地取得協議價購簽約

主旨:本局謹訂於108年7月2日(星期二)下午3時整,假新北市三峽區公所三樓會議室辦理「橫溪溪南5號堤防工程」用地取得協議價購簽約事宜,敬請土地所有權人屆時準時前往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8年5月29日水十產字第10818010900號函續辦。

二、土地所有權人簽約時請攜帶下列各項證明文件:

(一)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印本。

(二)印鑑證明(2份)及印鑑章(印鑑證明1年內有效)。

(三)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四)所持有土地如有設定抵押權等他項權利登記、限制登記及其他登記者,土地所有權人應自行協議塗銷、終止他項權利等登記完成後,方可辦理價購。

三、土地所有權人因事未克親自前往簽約,得委託他人全權代辦,受託人簽約時請攜帶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印本、印章、委託書及前述第二項所列證明文件。

四、旨揭工程用地價購,本局委請光復地政士事務所(代書:趙元瑞,02-33936015)辦理價購簽約及土地所有權移轉等相關事宜。

五、副本抄送新北市三峽區公所,惠請協助提供開會場地及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