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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107年度基隆河龍川段護岸工程用地取得協議價購會議

  1. 本局為辦理基隆河龍川段護岸工程,以完成基隆河之防洪整治,保障新北市瑞芳區及相鄰鄉鎮民眾之生命財產安全,業由本局將相關之整治計畫、經費等陳報,並奉經濟部10735日經授水字第10720202690號函同意辦理該「107年度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在案。基於本項工程實際情形及性質,擬與工程用地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協議以價購方式取得土地及土地改良物,為使台端充份瞭解本工程計畫內容,及價購等之作業程序,爰召開本次協議會議,請各所有權人能撥冗出席本次協議會議,並於會中不吝提出意見。如台端願以其他方式提供工程所需之土地,亦得於會議中提出,本局將考量相關法令規定及現實狀況,竭誠與您協議。
  2. 開會事由:召開「基隆河龍川段護岸工程」用地取得協議會

  3. 開會時間:107年4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

  4. 開會地點:新北市瑞芳區公所3樓大禮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