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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訂108年6月27日上午10時辦理「鶯歌溪光明橋下游右岸護岸改善工程」建築物拆遷補償查估一案,請所有權人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出席領勘

說明:

  1. 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08613日新北工使字第1081089680號函及本局108618日水十產字第10818012750號函(諒達)辦理。

  2. 查估事宜:

    1. 時間:108627日上午10時,地點:永福宮活動中心(鶯歌區鶯桃路94巷內)

    2. 查估地號:新北市鶯歌區昌福段8101044-31046地號等3筆土地。

    3. 查估及認定作業:由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協助建築物拆遷查估事宜。

  3. 因涉及土地所有權人及建物所有權人權益,請土地所有權人通知建物所有權人,撥冗出席會勘,並請攜帶建物登記謄本或其他合法證明文件(如農舍使用執照、工務局核發之合法房屋證明函...等)

  4. 副本抄送本局工務課請配合現場說明工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