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104年7月7日新北府地徵字第1041256781號函 檢送本局「塔寮坑溪建國橋下游整治工程」奉准徵收案內土地所有權人洪百炎及吳牛港之繼承人吳朝松、吳永來、吳淑月等4人公示送達公告。 (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