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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辦「塔寮坑溪排水(3k+505~3k+650)右岸整建工程」第二場公聽會。

發布日期110-11-16
案件名稱興辦「塔寮坑溪排水(3k+505~3k+650)右岸整建工程」第二場公聽會。
發布單位第十河川分署
內容

主旨:興辦「塔寮坑溪排水(3k+505~3k+650)右岸整建工程」第二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事業之性質:水利事業。

二、事由:說明本局辦理「塔寮坑溪排水(3k+505~3k+650)右岸整建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三、工程位置:新北市新莊區及樹林區。

四、時間:110年12月7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

五、地點:新北市新莊區公所6樓會議室。

六、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七、本公聽會開會通知已上網公告於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網站(進入首頁後點選:政府資訊公開→公聽會)。